今年考研时间定了!看看研招管理规定有哪六大变化!
教育部近日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部署各地各招生单位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规定》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要坚持以考生为本,提供更加温馨便捷的考生服务。加强考试资源保障,安排充足的考位和考试工作人员,服务保障考试组织工作。优化报考点设置,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加强与考生确认沟通,招生单位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做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长;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注意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规定》强调,各地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规范复试组织管理,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复试期间要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格规范调剂过程管理,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要完善调剂工作决策机制,加强调剂信息公开,严格规范调剂工作监管。
《规定》明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少数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5日。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在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工作安排在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结束后,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组织网上确认工作,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看看2024年研招管理规定有哪些变化——
报考条件有变化
《规定》第四章报名第十七条(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第十八条(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九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推免资格描述更具体
《规定》第四章报名第二十一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报考点的选择更灵活
《规定》第四章报名第二十二条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应统筹考虑考生规模、考务组织、服务保障等因素,安排充足的考试服务资源,合理设置并公布报考点,妥善安排考生报考。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
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调整
《规定》第六章初试第三十六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新增“教育综合,教育综合科目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
考生进入复试的条件更明确
《规定》第八章复试第五十三条招生单位应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分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等。
(一)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二)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自主确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调剂要求更具体
《规定》第九章调剂第六十四条招生单位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招生单位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报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